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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布时间:2022-12-05浏览: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22〕21号)要求,现将我校拟申请对应调整的硕士学位授权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向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反映。
序号 |
原学位点代码 |
原学位点名称 |
调整后学位点代码 |
调整后学位点名称 |
1 |
1351 |
艺术 |
1357 |
设计 |
研究生学院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