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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布时间:2021-06-25浏览:次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批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教育会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冀地大〔2021〕47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21〕8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立项范围
(一)项目选题一般应在《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2021)》规定的立项范围之内,也可以结合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实际需要自行拟定选题。
详见“附件1-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二)项目类别
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以下几类:
1.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包括学术学位研究生示范课、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和研究生课程思政项目);
2.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按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划分,重点项目拟立项30项,一般项目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具体立项数量。本年度重点项目设立13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专项项目,一般项目根据申报情况确定“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专项数量。校级重点项目推荐申报河北省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详见“附件2-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要求”。
三、项目管理
校级、省级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研究生学院将按期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详见“附件3-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要求”。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项目申请人及所在单位下载“附件4-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资料,并按要求认真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自行下载、填写相应类别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以“申请人+项目名称”命名)交至本人所在二级单位。
(二)各二级单位经过初审、汇总后,统一填写《联系人信息表》、《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课程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电子版(以“二级单位”命名)交至研究生学院培养办。
(三)项目申请人根据申报条件和个人意愿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也可两种类别同时申报,在项目申请书的封面的“项目类别”处做相应勾选。
二级单位将课程思政项目申报材料(附件4-4、4-5)于2021年7月3日前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其他项目材料于2021年8月20日前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同时发电子版,不接受个人申报。
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