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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12-07浏览:

各相关培养单位:

 

论文答辩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将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要求

12月8—12月20日(可根据各学院情况适当调整),确定答辩时间后将答辩安排告知学位办

答辩相关要求详见《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冀地大[2018]273号)(见附件)。

二、硕士学位资格审查

各学院要做好研究生硕士学位资格审查,需做好以下工作:

1.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2月27日前交);

2.研究生的2份学位评定书(学术型研究生)或学位审批书(专业学位研究生),此材料需按要求认真整理,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3.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复印件。

学位办电话: 8720834487208228

      

      研究生学院

                                                  201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