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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布时间:2019-01-16浏览:次
研〔2019〕4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冀教研函〔2019〕1号文《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的通知》要求, 2019年“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创新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通过立项的项目将会获得河北省教育厅经费资助。为做好2019年省级创新资助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时间
2019年3月3日研究生学院收申报材料。请研究生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时提交。
二、申报材料地点
研究生学院(惠馨园404)。电话:87208228。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与PDF、WORD电子版各一份(项目申请书的文件命名:项目名称)。
(二)为便于专家评审,《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第1页中只填写项目名称;第2页中申请人信息全部置空,指导教师只填写科研成果信息。
(三)学校初审通过的同学需于3月7日15时至17时提交《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完整版(其中第十二项内容自行填写好)纸质版一式二份及PDF、WORD电子版各一份(项目申请书的文件命名:学科代码+学科名称+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博士/硕士+项目负责人姓名)。
四、申报限额
2019年省级创新资助项目,实行差额申报。学校通过初评,择优推荐申报15项。学校申报项目数与省资助项目数比例为1.5:1,省学位办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资助项目。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批准后不得擅自更换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如确实需要对原课题研究范围和重点进行调整时,由项目承担学校签署意见后报省学位办备案。
(二)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项目难以进行的,予以中止或撤销:
1.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或能力的;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承担人或研究课题的;
3.组织管理不力的。
(三)中止或撤销的项目,经费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追回。
(四)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河北省教育厅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项依据。
六、其他事宜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咨询解答,请全体研究生认真准备,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
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