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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布时间:2019-03-08浏览:次
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见附件)及省学位办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文件内容,按照文件要求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严格执行培养制度,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
二、将此文件精神落实到所在学院的每位导师,加强导师素质培训,增强导师责任感。
三、于3月15前将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包括严格执行培养制度、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加强导师队伍建设、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强化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使用等方面)报送学位办(惠馨园404,电话:87208344)。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