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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布时间:2019-04-26浏览:次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实践基地)的建设与规范管理,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验收和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评选的通知》(冀教研〔2019〕6号)(附件1)要求,我校在建的5个省级实践基地的检查验收工作和省级示范性实践基地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实践基地检查验收
(一)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实践基地验收工作,根据通知要求(附件1),积极认真准备验收相关材料,按时完成验收任务,并以此为契机,不断规范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提升研究生实践质量。
(二)验收范围
我校在建5个实践基地:地质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河北省地矿局国土资源勘查中心基地)、地质工程领域专业学位(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基地)、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地)、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河北恒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基地)、地质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河北省环境地质勘查院基地)。
(三)材料要求
1.《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检查验收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验收表”)一式四份与PDF、WORD电子版各一份(文件命名:XXX专业学位XXX实践基地验收表);
2.合作双方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合作协议等其他支撑材料两份,PDF、WORD电子版各一份(文件命名:XXX专业学位XXX实践基地验收支撑材料)。
二、省级示范性实践基地申请
(一)申报原则及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在认真总结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根据通知要求(附件1),我校申报限额为1个,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校内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
(二)申报范围
示范性实践基地的申报范围为在建的省级实践基地,已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并取得显著效果的非省级校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也可申报。
(三)材料要求
1.合作双方共同填写的《河北省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四份与PDF、WORD电子版各一份(文件命名:XXX专业学位XXX示范性实践基地申报表);
2.合作双方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合作协议等其他支撑材料一份,PDF、WORD电子版各一份(文件命名:XXX专业学位XXX示范性实践基地申报支撑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学院,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学位办(惠馨园404),同时将所有提交文件的WORD和PDF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haonan_63@163.com。
附件:
1.《关于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验收和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评选的通知》(冀教研〔2019〕6号)
2.《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检查验收表》
3.《河北省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申报表》
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