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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9-02浏览:

全体研究生

根据冀教研函20193号文《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的通知》要求, 2020“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创新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通过立项的项目将会获得河北省教育厅经费资助。为做好2020年省级创新资助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时间

20209169时至11时研究生学院收申报材料。请研究生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时提交。

二、申报材料地点

研究生学院(惠馨园404)。电话:87207162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与WORD电子版一份(项目申请书的文件命名:项目名称)。

(二)为便于专家评审,《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第1页中只填写项目名称;第2页中申请人和指导教师信息全部空置申请书中申请人和指导教师签名处空置

(三)学校初审通过的同学需提交完整版《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二份及PDF、WORD电子版各一份提交时间另行通知(项目申请书的文件命名:学科代码+学科名称+10077+河北地质大学+硕士+项目负责人姓名)。

四、申报限额

 2020年省级创新资助项目,实行差额申报。学校通过初评,择优推荐申报15项省学位办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资助项

 申报人原则上为硕士二年级在读学生。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批准后不得擅自更换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如确实需要对原课题研究范围和重点进行调整时,由项目承担学校签署意见后报省学位办备案。

(二)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项目难以进行的,予以中止或撤销:

1.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或能力的;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承担人或研究课题的;

3.组织管理不力的。

(三)中止或销的项目,经费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追回。 

(四)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河北省教育厅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项依据。

 

附件: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

 

 

 

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9年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