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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布时间:2019-10-12浏览:次
各相关学院和2017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不少于半年时间的专业实践,撰写实践总结和填写考核表,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学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未能通过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的,不得毕业和申请硕士学位。
本项工作要求:
1.2017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使用《河北地质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电子版(见附件1),在微机上填写考核表。填写考核表时,应做到内容真实完整,书写规范。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得通过本环节考核。考核表总结部分不得少于2000字,页数不足自行增加,在总结末部本人签名处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中性笔手写。
在总结部分填写完毕后,研究生应首先将总结内容电子版发送给自己的校外及校内导师审阅,按照导师意见修改后打印出考核表,由实践单位签章和校外校内导师书写评语。另外,如果在专业实践过程获得奖励或荣誉等成果,则还需将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订在考核表的最后部分。在2019年12月10日前将考核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交给本专业负责同学,由该负责同学在当日及时交至专业所属学院。
2.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负责对考核表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
书写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总结内容错漏和书写不规范的,必须要求研究生进行修改和重新填写。
3.各学院组织考核工作。首先,各学院应严格考核,对填写不规范的考核表,必须要求研究生重新填写;其次,组织召开专业实践考核会议,在每位研究生考核表中给出考核意见和评定成绩,评定成绩分为“优秀”、 “良好”、 “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评定具体标准由各学院制定,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其中,“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研究生总数的30%。然后,填写专业实践考核结论汇总表(见附件2)。在2019年12月16日前,各学院将考核结论汇总表及电子版和全体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的电子版送交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同时备份存档前述各项报送资料。同时,各学院对该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形成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存档。
研究生学院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
附件2:《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结论汇总表》
(以上各附件及本通知的电子版发至各相关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