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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8   来源:教发中心   作者:   编辑: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建设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的通知》(冀教人函〔2022〕20号)要求,省教育厅拟面向全省本科高校遴选一批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才,建设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风气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

2.熟悉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考试纪律。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5年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胜任网上评审工作。

6.年龄在35-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面试工作。

二、遴选名额

不限名额,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详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逐级推荐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及时将遴选范围与条件通知到本单位相关老师,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经遴选后报教学发展中心。

2.确保平衡,全科覆盖

遴选过程要充分考虑本单位学科设置情况,做到全学科覆盖并突出优势学科,设置有附件1所含艺术类、地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土建类、工学其他类等学科的单位,务必确保相关学科入选

3.省级审查,专家入库

省教育厅对各高校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专家证书,加入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

四、其他事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遴选推荐工作,把师德标准放在首位。要对推荐纳入面试专家库的人员加强管理,对主动承担并履行面试考务任务的专家,在培养培训、选优评先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2.各单位推荐人员在6月15日前登录“专家自助添加信息地点”(http://hbgs.gspxonline.com/Expert?createId=32137&workId=94&sign=826793beedde6c9d74c94c68dc94bdba&pId=3),完成个人信息填写,系统填写好以后,可直接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3.遴选工作结束后,教学发展中心会将省教育厅的最终结果通知到各单位。入库专家须服从管理,遵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过程中的各项保密规定及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

4.省教育厅将加强对高校教师资格面试专家库的管理,准确把握专家动态,及时更新信息。凡被抽调并确认为面试考官的人员,不得无故拒绝承担面试工作。两次无特殊原因不履行或者不能胜任面试考官工作任务的,将取消面试考官资格,在数据库剔除,并将该情况与教师师德表现相挂钩。

5.入库人员名单不对外公布,每年在进行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测试环节时随机抽选部分评委参加面试工作。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620上午(8:30--12:00)将本单位推荐人的《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一式两份,系统可直接打印,样式见附件3)和《面试专家基本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4)报送教学发展中心(主楼707-1室),纸质版须经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教学发展中心邮箱hddjfzx@163.com。

联系人:孙艳

联系电话:87207628、17796917835

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