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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7日 14:45浏览:次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 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省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和《河北地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规定,经二级招生单位复试,一志愿考生成绩已公示,现将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一志愿待录取进行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为准。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在后续的审核环节,如果发现待录取考生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我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待录取资格。立功表彰人员待录取名单在系统审核通过后,适时进行公示。
2.待录取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公示7日。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我校已对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进行了初审,需要补充和重新提交材料的,须在待录取名单公布后3日内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stuhgu.molstone.cn)上传材料。逾期未上传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4.待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待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将定向就业协议书按照要求向各二级招生单位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未按要求提供的考生按照如下办法处理: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录取类别认定为“非定向”;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不予录取。
5.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考生须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我校研招办或招生监督部门反映意见或问题,以便及时核实和反馈。
受理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号码:0311-87208228,邮箱:hbdzdxyzb@163.com;
纪委办公室(监察办公室):电话号码:0311-87208012,邮箱:hbdzdxjjw@sina.com。
未经允许,严禁其他机构、个人通过各种方式转载传播我校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名单,造成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