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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4-09浏览:

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 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保证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培养工作的正常进行,研究生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8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围绕贯彻落实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发展主线,遵循不同类型研究生教育规律,体现学科特色和学术前沿,注重科教结合和产学研结合,融入我校山水情怀的人文素养教育特色,借鉴国内一流学科的成功经验,树立科学的质量观,突出科研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二、总体要求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注重科研创新能力培养,加强学术研究方法训练,突出获取知识、前沿跟踪、学术交流、学术创新等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注重实践创新能力培养。这个两个类型的培养方案在课程体系和培养方式等方面应当有明显的区别。具体要求详见“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和要求”(附件1)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和要求”(附件2)。

三、时间安排

2018年4月10日-5月4日:各学院学习和掌握相关方针政策,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信息,按照要求编写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草稿,然后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论证基础上修改完成培养方案初稿并送交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2018年5月5日-20日: 研究生学院组织校内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论证和评审。

2018年5月21日-31日:各学院依据研究生学院审查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和定稿。

2018年6月1日-6月20日:新培养方案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从2018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附件1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和要求.docx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和要求.docx 

 

 

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