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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夏季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4-17浏览:

 

2018〕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为确保2018年夏季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河北地质大学学位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术不端检测

(一)检测时间

4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二)检测范围

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均需检测。

(三)检测内容

硕士学位论文正文部分(不包含封面、扉页、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中英文摘要、目录、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致谢、作者简介等部分)。

(四)检测结果及处理

1.学术学位论文

(1)总文字复制比<30%(不含自引部分)的,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

(2)总文字复制比≥30%且<50%的,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能否进行论文外审,同意外审的则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查重,若文字复制比仍然超过30%则延期答辩。

(3)总文字复制比≥50%,延期答辩。

2.专业学位论文

(1)总文字复制比<25%(不含自引部分)的,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

(2)总文字复制比≥25%且<50%的,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能否进行论文外审,同意外审的则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查重,若文字复制比仍然超过30%则延期答辩。

(3)总文字复制比≥50%,延期答辩。

二、纸质论文审核

5月6日前,研究生将2份外审学位论文(纸质、匿名、正式装订)提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负责对纸质论文进行形式审查。不能按时提交论文者学位申请将延期到下一批次。

三、论文外审

5月10日前,各相关学院安排论文送审。每篇论文由不少于2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校外专家进行评阅,当评阅专家一致认为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时,研究生方可进行论文答辩。若至少一名评阅专家持否定意见,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学位论文经修改且半年后重新评阅。

四、答辩与学位申请

5月31日前各有关学院完成答辩工作。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向所属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授予硕士学位名单,并于6月4日前报送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进行形式审查后,于6月10日左右报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请各相关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的相关工作,确保各个环节按时顺利完成。

                           

                                                 研究生学院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