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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6   来源:教学发展中心   作者:   编辑:

校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附件1)及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认函〔2022〕1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范围

我校在职教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符合教师行为规范。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教育教学能力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具有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选择能力,教学方案的设计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等,应系统讲授学校教学计划内的一门及以上课程。

(四)普通话水平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标准。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河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空腹)。

三、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及时间安排

1.注册申请时间:网上报名时间11月16日—11月22日(9:00—24: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注意以下几点:

(1)工作单位仅填河北地质大学,不加院系名称

(2)任教学科应与试讲科目一致。

(3)考试形式一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21日(8:30-17:00);

地点:主楼教学发展中心707-1室。

3.体检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体检。

四、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携带)以下材料(证件):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现场确认时填写);

2.身份证原件(学校现场审验原件后退返申请人);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4.学历认证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网址:http://jszgcjxx.hee.gov.cn/)上自行打印。申请人应拥有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6.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见附件2),照片应为近期白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无白边,与网上注册照片同版;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8.申请人岗位聘任暨授课证明(见附件3);

9.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只需华信学院、影视学院教师提供);

10.近期白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

五、有关注意事项

1.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注册报名。

2.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例如,2022上半年申请认定并获得过一种教师资格,2022年下半年不能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需要在2023年再申请另一种教师资格。如果申请人上半年参加过中小学的认定,则今年下半年不可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3.相关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学历证(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未通过人员提供)、学历认证材料、考试合格证明、体检表、普通话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未通过人员提供)、聘任岗位证明暨授课证明、聘任合同等顺序整理备查。

4.认定相关表格见附件。

5. 为确保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能及时传达及沟通,请本次拟申请教师资格的老师及时加入QQ工作群(群名:2022教资认定工作,群号:671630346),联系人:孙老师,87207628,17796917835。


河北地质大学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