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我校2026年推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扩大校际之间的交流,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优化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组成结构,现制定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章程。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立德树人宗旨。秉承科学评价理念,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将思想品德考评作为推免生选拔的关键依据,对思想品德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
(二)强化学业过程评价。注重考察学生本科阶段学习的整体性情况,推动学业表现的过程化评估。
(三)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构建多元评价体系,将体现全面发展要求的各项因素纳入推免生选拔评价范围。
(四)加强制度执行与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学术不端与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组织管理
(一)接收推免生及复试工作实行学校和招生单位两级管理模式。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接收推免生及复试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指导实施。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收推免生及复试工作。
(四)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接收推免生及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招生单位的工作。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推免接收工作细则,拟录取名单上报等重要事项应通过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五)严格落实接收推免生及复试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时间安排
2025年9月17日起,各二级单位接收学生申请并进行初选;
2025年9月22日9:00研招网推免系统版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
2025年9月23日—10月10日,各二级学院进行复试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2025年10月12日前,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通过后公示并上报。
四、专业目录及人数
见附件1
五、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三)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所报专业(领域)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六、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按照推免申请材料准备清单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各二级单位要求发到指定邮箱。初审合格者由相关单位通知学生进行复试准备。
(二)申请人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tm),如实提交个人信息。
我校对所有申请人信息进行全面筛选,招生学院依据材料审核结果择优筛选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并上报学校审查。
学校根据制定的接收推免生规模、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后,按照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参加复试。
(三)复试合格的学生将发放拟录取通知并进行公示和上报。
七、复试安排
(一)我校9月23日后开始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形式由各二级单位上报备案后实施,详情见各二级单位公布的具体复试细则。
(二)复试内容
以综合面试为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英语(听、说)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内容。
(三)复试过程
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复试各环节的纪律及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
(四)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申请人须按时参加我校复试(综合面试),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原件(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应届本科生);
4.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五)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八、拟录取
(一)各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向复试合格的学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二)收到待录取通知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三)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和学习方式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和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四)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九、其他
(一)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学校相关奖助政策,申请相关资助计划。
(二)被接收推免生出现违法违纪记录、政审或体检等不合格的,不予录取。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五)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大道601号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电话:0311-87208228
邮 箱:hbdzdxyzb@163.com
网 址:http://yjsxy.hgu.edu.cn/
附:各学院(部)联系方式
河北地质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
研究方向 |
院系所 |
拟招人数 |
070900 地质学 |
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
001 地球科学学院 |
3 |
02 地球化学 |
03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
04 构造地质学 |
05 第四纪地质学 |
081800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
001 地球科学学院 |
2 |
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03 地质工程 |
004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
2 |
085701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1-全日制)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2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1 |
085703 地质工程(专业学位)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1 地球科学学院 |
2 |
002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1 |
004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
2 |
085704 测绘工程(专业学位) (1-全日制)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3 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 |
1 |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1 环境科学 |
002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1 |
02 环境工程 |
03 智慧环境 |
085901 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
01 岩土工程 |
004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
2 |
02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085902 水利工程(专业学位) |
01 水文及水资源工程 |
002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1 |
02 水利水电工程 |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
01 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 |
004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
2 |
02 工程管理 |
03 数据科学与商务智能管理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1 材料学 |
005 宝石与材料学院 |
2 |
02 材料加工工程 |
03 岩石矿物材料 |
020200 应用经济学 |
01 区域经济学 |
006 经济学院 |
2 |
02 金融学 |
03 统计学 |
025100 金融(专业学位) (1-全日制)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025200 应用统计(专业学位) (1-全日制)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025800 数字经济(专业学位) (1-全日制)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120200 工商管理学 |
01 数智运营与管理 |
007 管理学院 |
7 |
02 资源环境会计与审计 |
03 旅游新业态与数字化管理 |
04 资源经济管理 |
125300 会计(专业学位) |
01 会计理论与实务 |
2 |
02 财务管理与决策 |
03 审计与内部控制 |
125500 图书情报(专业学位) |
01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1 |
02 情报分析与服务 |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 位) |
01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
1 |
02 大数据与智慧物流 |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1 人工智能 |
008 信息工程学院 |
1 |
02 计算机软件 |
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
085400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
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包括量子技术等) |
1 |
02 计算机技术 |
03 人工智能 |
030100 法学 |
01 法学理论 |
010 法政学院 |
2 |
02 民商法学 |
03 经济法学 |
04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055100 翻译 |
01 英语笔译 |
012语言文化学院 |
1 |
140400 遥感科学与技术 |
01 遥感科学 |
003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 |
2 |
02 遥感探测技术 |
03 自然资源遥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