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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地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5-10-10   资料来源:研究生学院    

    学校简介

    河北地质大学是自然资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始建于1953年,由著名地质学家李四光、老一辈革命家何长工选址塞外古城宣化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宣化地质学校,是新中国最早设置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原地质部直属五大院校之一;1971年改办河北地质学院;1985年,从宣化迁至省会石家庄办学;1996年,更名为石家庄经济学院;2016年,定名为河北地质大学。

    学校始终坚持以“为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为核心使命,秉承“达观博物”校训,弘扬“仰山慕水”文化,确立了为服务地质行业、服务地方发展培养经世致用复合型人才的“双地”办学定位,秉持“夯基础、强内涵、谋发展、上层次”的工作理念,突出“地经渗透”办学特色,着力打造“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育人品牌和“红耀双地”党建品牌。

    学校2003年获批硕士授权单位,200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为河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研究生教育拥有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6大学科门类,拥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应用经济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学、遥感科学与技术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应用统计、金融、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工程管理(MEM)、电子信息、翻译、数字经济、材料与化工、图书情报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商管理”被纳入河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其中“地质学”一级学科被列为重点支持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商管理”2个一级学科被列为重点培育学科。拥有9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

    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教学成果奖6项,学校主持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多项国家级重点课题,多篇学术论文在三大国际顶尖期刊《Science》《Nature》《Cell》上发表。学校大力实施拔尖科研团队“四个一”建设计划,培育了以古生物团队季强教授、黄金找矿团队宋明春教授为首席科学家的2个“山海团队”;学校季强教授关于古人类头骨“龙人”的研究成果为研究智人起源和人类演化提供了至关重要的证据,刷新了对人类起源和演进历史的已有认知,入选“中国古生物学2021年度十大进展”。季强教授团队因发现鸟类起源于恐龙的化石证据,荣获“2025年度未来科学大奖”。

    学校拥有自然资源部“京津冀城市群地下空间智能探测与装备重点实验室”等27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和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拥有地学实验中心和经济管理实验中心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建有地球科学博物馆和钱圆金融博物馆,其中地球科学博物馆是国家、省、市科普教育基地和素质教育基地。学校图书馆共有纸质图书和可访问电子图书940余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1400余种,地质资料3万余种,可获取的中外文电子期刊15500种以上。

    我校现有教职员工1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5%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现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7人、校内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460人,校外兼职和行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566人。学校通过全职或柔性方式引进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宋明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季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各类杰出人才60人,另聘有兼职教授、客座教授187人,其中院士14人。2个教学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学校不断推进开放办学,与英国、美国、加拿大、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法国、韩国、捷克等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合作办学、人文交流、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与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科学院等百余家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学校在捷克奥斯特拉发技术大学建立孔子课堂。

    70年来,学校培养了20万余名毕业生,曾在学校工作和学习过的校友遍布世界各地,涉及各行各业,涌现出以中国工程院院士武强、毛景文、谢玉洪,中国科学院院士侯增谦、成秋明,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校友。

    学校师生员工秉承勤奋求实团结创新的校风精神,艰苦奋斗,实干担当,和衷共济,锐意进取,为把学校努力建成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欢迎报考河北地质大学!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

    (三)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二、网上报名和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所有初试科目均不需要使用计算器。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14:00—17:00,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复试录取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名单。

    (一)复试录取办法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他须加试的情况以我校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会计(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在复试中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我校仅录取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俄语的考生。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当年学校确定开学报到日期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校对相关证书进行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五、信息公开公示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六、学习方式、学制及收费标准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目前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公共管理[125200]专硕既招收全日制又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学科专业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一个月内,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

    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电子信息、公共管理、材料与化工、翻译专业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制均为2.5年。

    根据国家规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公共管理[125200]除外)学费为7000元/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为24000元/年;

    工程管理硕士[125601](MEM)学费全日制为11200元/年,非全日制为14400元/年;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全日制为15000元/年,非全日制为20000元/年。

    七、奖助政策

    推免生,入学后将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10000元),首年将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资助政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享受,6000元/人.年;

    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

    国家奖学金,按省教育厅下拨指标评定,20000元/人.年;

    学业奖学金: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及比例设置(不含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公共管理[125200]):覆盖比例70%,其中一等:8000元/年;二等:6000元/年,三等:2500元/年;

    2.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公共管理[125200]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及比例设置:覆盖比例35%,其中一等:6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全日制研究生可参加“李廷栋青年科技创新奖”评选;

    在校研究生学术成果纳入我校学术成果奖励;

    具体执行见学校各项文件。

    八、办学条件

    我校主校区占地1775亩,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所有建筑内均配备中央空调、新风系统。图书馆建筑面积达5万多平方米。学校各类实验教学与科研平台建设完善,以前沿的设施、一流的环境,为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研究提供坚实保障。。学校配备多个标准田径运动场、室内体育馆、室内标准游泳馆、网球场、风雨篮球场等。研究生宿舍楼配备电梯,宿舍设置独立卫生间,配备中央空调,配备新风系统,每层均有淋浴室,洗衣房,直饮水机,并设置公共学习休闲空间,条件优越。

    九、其他

    (一)2026年专业目录中所公布的招生总人数、各专业招生人数及推免生招生人数均为拟招生计划,非最终录取指标。实际招生录取总人数须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各专业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当年报考情况及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如推免生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其剩余名额将自动转入统考生招生计划。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除上级主管部门外,我校未授权任何单位、企业及个人发布我校任何研招信息。

    (五)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无特殊情况,授课形式为教学周的每周六日全天线下授课。

    十、咨询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大道601号

    学校主页:http://www.hgu.edu.cn

    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yjsxy.hgu.edu.cn

    官方公众号、小程序: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

    研究生招生咨询邮箱:hbdzdxyzb@163.com

    咨询电话:0311-87208228、0311-87207712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大道601号

    邮编:052161

    电话:0311-8720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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