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河北地质大学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河北地质大学副校长赵永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邢海丽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管理学院院长白翠玲教授主持会议。

赵永强首先对邢海丽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学校的发展沿革、办学特色、学科建设等情况。他表示,希望双方以此次协议签署为契机,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生就业等多领域深化合作,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努力实现互利共赢、持续发展。
邢海丽对学校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她介绍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情况,以及与河北地质大学近几年合作的成功实践。她表示,希望与学校加强交流,在法治建设、学生就业、人才培养、产学研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全力支持学校发展。

协议明确双方将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人员交流、党建工作等领域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战略合作,提出双方要联合开展法治理论与实务研究,深入开展“审判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在长城资源保护与利用、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信息共享;要共建教育培训基地、科研实践基地;要加强人员交流,开展导师聘任,定期举办院校联合实地调研、学术研讨会等;开展党建共建活动,深入推进思政教育。
下一步,双方将进一步深化交流往来,深入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共同培养更多法治人才,共同促进双方长远发展,努力为我国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周雪、管理学院院长白翠玲、法政学院党委书记董莉、法政学院实践实验中心主任韩建祥、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耿彦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雷鹏、副庭长古晓爱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