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 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以及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以服务国家及地方战略为导向,围绕学校“双地”办学定位,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特制定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坚持以德为先,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规范管理,严把质量关,严守工作纪律,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安全、稳定。
(三)根据复试调剂进程情况,对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实行动态调整。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安排部署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党委宣传部做好精准宣传,强化正向舆论引导。教务处、信息中心、后勤管理处、安全工作处等相关部门为复试提供场地、网络技术、后勤服务、复试现场秩序维护等支持。
(二)研究生学院统筹管理复试组织、调剂、录取等工作。统一审核各二级招生单位各环节实施细则,统一公开复试信息,统一监督检查各单位考试招生执行情况,统一审核复试及拟录取名单,统一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三)各二级招生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对各专业具体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党政齐抓共管,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本单位学科专业,根据参加复试考生数量成立若干复试小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为主要成员,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一般由学位点负责人或具有教授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另设复试秘书1—2人(中级职称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复试专业课命题工作,复试命题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复试试题工作管理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进行。
各二级招生单位要对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双线审核”,各单位业务主要负责人对参加复试工作人员的学术水平、教育教学经验进行把关,确保复试考察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对参加复试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进行把关,确保队伍的思想政治可靠性和安全性。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应签订保密(涉密)责任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工作。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名单应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下同)审核备案。
(五)各二级招生单位应认真学习教育部、省考试院及学校相关文件,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按照各级文件精神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制定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细则,在开展复试工作前报研招办审核备案通过后统一由研招办对外公布。
(六)复试工作开始前,各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召开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对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对各复试小组成员要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统一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责任和纪律要求。
(七)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复试实际要求安排相关人员,现场复试的应安排人员做好秩序维护,考生服务等工作;网络远程复试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方式进行复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备案。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的,要提前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地点,组织并维护好考生现场复试秩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要对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测试,组织模拟演练,确保满足网络远程复试要求。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均需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
(二)基本要求
1.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一志愿考生复试,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规模的120%。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未达招生规模的12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同。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调剂计划数的200%,调剂报名人数未达调剂计划数200%的专业,按实际调剂报名人数进行复试。
2.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总成绩、单科)应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国家线。各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本专业的生源上线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专业的进入复试成绩要求,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可在各单位的复试细则中公布。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资格经审核无误,可免初试进入复试。
(三)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加试等。考核方式可运用笔试、面试、现场实操、实验等多种形式。会计(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总成绩。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按规定进行加试科目笔试。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若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将视为复试不合格。
(四)复试时间
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月27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
(五)复试地点
所有现场复试及网络远程复试场地统一由研招办组织安排、管理。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并安排好独立固定空间。
(六)资格审查
严把复试入口关,严防复试“替考”。所有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学校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复试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须在复试前按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或电子照片(JPG格式)。
1.初试准考证。
2.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须准备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专用章或单位档案部门公章)。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如丢失可提供在籍证明或在校证明);往届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
5.学籍学历相关材料:
应届生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延期至最长时间);
往届生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延期至最长时间);
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需政审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并加盖相应党组织公章,请点击附件1下载)。
7.二级招生单位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内容:考生的政治立场、理论素养、社会责任;个人品德、学术道德、价值观表现。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我校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录,对考生进行考核。学生入学报到时进行再次审核。
我校依据实际情况,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考察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在复试面试环节中考查相关内容。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
(八)照顾加分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申请享受照顾政策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研招系统内审核通过后,按照《关于2026年河北地质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资格认定的通知》提交相应材料进行认证。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项目不累计。
(九)复试试题
1.相关单位做好命题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难度适中,主要采用开放性试题,能体现出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面试环节试题应按照场次人数命制足够充分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
2.复试试题管理工作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
3.学术学位硕士复试命题应侧重于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硕士复试命题应以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突出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4.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必须统一,复试小组中至少设一名英语口语较好的成员。
(十)复试成绩
我校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中专业课成绩、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思想政治理论等各科目成绩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各科所占复试成绩比例由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各单位情况设置,经研招办审核后在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细则中进行发布。
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 同时专业课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四、调剂工作
按照《河北地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办法》执行。
五、录取工作
(一)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当年下达计划数。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互相调整使用。
(二)学校根据各分专业计划指标、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由研招办统一发布。
按照教育部复试时间安排,我校首先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随后进行调剂考生复试,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排名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享受加分政策、初试总分、初试(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的顺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立功表彰退役人员考生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复试成绩合格即可录取。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总成绩+初试加分项)/n*0.7+复试总成绩*0.3=总成绩
(初试满分为500的专业,n为5;初试满分为300的专业,n为3)
复试各环节成绩为整数,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两位。
(四)被学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和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接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其他录取的考生均是“全日制”学习方式。
(五)学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学生档案和劳动人事关系留在原单位,“非定向就业”学生档案须调入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档案无法调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按身份不符处理,不予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六)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研招办将通过研招网发布待录取通知,系统自动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考生无需其他操作。
我校复试前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我校复试结束后待录取通知发放前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考生确认接受学校待录取通知后,视为同意并遵守学校复试录取规定,学校不再受理考生提出的“取消待录取”申请,不进行“待录取解锁”。
(七)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在拟录取后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复试成绩单科成绩不合格者;
体检不合格者;
违反考试纪律者;
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六、复试工作纪律
(一)复试科目考前,现场复试的按照研究生考试考务“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并在开考前由考生手持身份证再次进行人证对比。要通过“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二)现场复试的参照初试考试规定要求,严格考场纪律。网络远程复试的,会同复试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要加强复试试题安全保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外泄。远程复试期间要求考生应在独立无他人在场场所进行复试,并在复试前需展示复试场所或物品,确保符合要求,考试期间各设备屏幕须始终保持复试软件系统全屏,保证复试期间独立进行作答,杜绝AI设备、软件的使用。
(三)各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字确认。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纸质介质至少保留1年,扫描版和影音记录至少保存5年,并报研究生学院存档备查。
(四)复试期间复试小组成员应着装得体,手机等通讯工具应上交统一保管,原则上本场次复试期间不得离场,复试现场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问与复试无关的问题。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研招办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纸质版须二级招生单位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各二级招生单位须使用研招办下发的统一制式表格,统一印制,不得自制表格,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致无误,评分结果不得擅自更改。
(五)参与复试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我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本单位的,应主动报备,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复试小组成员及复试命题教师不得与考生私下联系、不得泄露复试内容、不得对考生做任何承诺。
(六)复试前考生须确认已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诚信应试。考生不得录制、拍摄、传播复试过程,复试试题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若有违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七、应急处置
按照《河北地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八、信息公开
学校积极推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研招办统一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研究生学院网站、官方公众号上公布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通知、复试调剂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及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未经授权的工作人员和学生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研招办负责接受考生咨询工作,咨询电话:0311-87208228、8720771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1:30;14:30-17:30)
九、监督和复议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接受考生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投诉。为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学校公布如下受理方式:
受理举报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号码:0311-87208228,邮箱:hbdzdxyzb@163.com;
纪委办公室(监察办公室):电话号码:0311-87208012,邮箱:hbdzdxjjw@sina.com。
十、本方案解释权归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