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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第二届李廷栋青年科技创新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0   资料来源:团委    编辑:李如萱     

    校属相关单位:

    “李廷栋青年科技创新奖”是由李廷栋院士发起设立,旨在弘扬科技创新精神,对河北地质大学青年学生、教师在科技创新活动中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奖金由“李廷栋青年科技创新基金”提供。

    一、报名条件:

    凡河北地质大学在册在职的本科生、研究生、青年教师(45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品学兼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获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或重大科技、竞赛等奖项者。如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省级特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在SCI、EI期刊上发表论文者;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得者;在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学位论文资料翔实、内容丰富、推论严谨,有新发现或新认识,在理论或技术方法上有创新,有较大理论意义或实用意义。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承担重要科研项目。如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调查研究项目者;作为科技骨干参与多项国家级课题研究者等。

    5.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改革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如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编写具有创新见解、高水平的教材,并得到广泛采用者。

    6.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如高水平专利拥有者;在仪器设备研发取得突破并推广应用者;在发展新技术、新方法取得重大进展并被实践验证者。

    7.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得参与申报。

    8.获得过“李廷栋青年科技创新奖”者三年内不得申报。

    9.报名截止日期6月1日前三年内成果有效。

    二、名额及奖励

    “李廷栋青年科技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5-10名。基金理事会将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评选程序

    (一)原则

    1.理事会组织成立“李廷栋青年科技创新奖”评审委员会。

    2.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校级相关领导、各相关部门领导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定。

    (二)程序

    为保证评选的客观性和广泛性,按照“本人申请、专家推荐、组织上报、评委会评审、理事会审定”的程序进行评选。

    1.由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研究生、青年教师根据本办法提出申请,亦可经2名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联合推荐,并将个人申请材料、专家推荐材料由单位盖章交校科技处。申请日期截止到评选年的6月1日。

    2.校科技处于6月1日将收到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审核(包括资格审查)汇总后,交评审委员会。

    3.6月中下旬,基金理事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并结合申请人答辩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以三分之二票数通过来确定拟获奖人选。

    4.评审委员会将评选结果报基金理事会审定。

    5.基金会秘书处将审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6.由河北地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举行专门仪式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通报获奖者名单并广泛宣传获奖人事迹。

    联系人:

    刘义臣 87208091 董腾云 87208138

    河北地质大学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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