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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地质大学2019年经贸学院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11-22   资料来源:经贸学院    编辑:李如萱     

    根据《河北地质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冀地大〔2019〕115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经贸学院申请、教务处批准,经贸学院自2019年11月起招收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辅修专业学生。

    根据《河北地质大学2019年辅修学士学位报名通知》(冀地大教务处〔2019〕49号)文件要求,经贸学院自2019年11月15日起开始招收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四个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学生。具体招收事宜如下:

    一、招收对象

    具有我校2018级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主修专业不授予经济学学士的学生。

    二、招收条件

    凡符合《河北地质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申请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招收时间与申请材料提交

    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正常上班期间接收修读辅修学士学位报名申请,报名学生将填写好的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成绩单(签字盖章)交经贸学院教学办(综合楼807)。

    为方便后续管理,提交申请材料后申请加入2019经贸辅修专业QQ群(群号782974749),入群后按“辅修专业+姓名+原专业”格式修改备注名。

    四、资格审查与学籍注册

    经贸学院将于2019年12月2日对提交修读申请人员进行资格预审查,并在QQ群内和经贸学院网页公示预审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的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学籍注册以教务处后续通知为准。

    五、修读课程

    具体开课情况见《经贸学院辅修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六、修读形式

    基础课和专业课所涉及课程采用随2018级经贸学院本科专业跟班修读,学位论文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

    七、缴费事宜

    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

    经贸学院

    2019年11月22日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大道601号

    邮编:052161

    电话:0311-8720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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