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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地质大学2019年会计学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11-20   资料来源:会计学院    编辑:李如萱     

    根据《河北地质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冀地大〔2019〕115号)文件精神要求,经会计学院申请,并经教务处批准,会计学院自2019年11月起招收会计学辅修专业学生。会计学专业是我校的优势专业,通过开办会计学辅修专业,可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拓宽办学渠道和专业领域,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学科交叉,能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端人才。

    根据《河北地质大学2019年辅修学士学位报名通知》(冀地大教务处〔2019〕49号)文件要求,会计学院自2019年11月15日起开始招收会计学辅修学士学位学生。具体招收事宜如下:

    一、招收对象

    具有我校2018级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主修专业不授予管理学学士的学生。

    二、招收条件

    凡符合《河北地质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申请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招收时间与申请材料提交

    2019年11月15日至29日正常上班期间接收修读会计学辅修学士学位报名申请,报名学生将填写好的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交会计学院教学办(综合楼727)。

    为方便后续管理,提交申请材料后申请加入2019年会计学辅修专业QQ群(群号309961260),入群后按“专业 姓名”格式修改备注名。

    四、资格审查与学籍注册

    会计学院将于2019年12月2日对提交修读申请人员进行资格预审查,并在QQ群内公示预审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的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学籍注册以教务处后续通知为准。

    五、修读课程

    根据主修专业的专业课中是否开设《财务管理学》或相近课程选择修读对应培养方案进程表中所列课程。具体开课情况见《会计学辅修学士学位培养方案进程表》对应工作簿。

    六、修读形式

    基础课和专业课所涉及课程采用随2018级会计学本科专业跟班修读,实践教学中的会计综合实训安排在第七学期休息日上课,学位论文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

    七、缴费事宜

    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

    会计学院

    2019年11月20日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大道601号

    邮编:052161

    电话:0311-8720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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