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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所携手强实践 协同育人启新篇——法政学院与河北在公律师事务所举行战略合作签约暨聘任仪式

    发布时间:2026-01-09   资料来源:法政学院    编辑:王文茜     

    为深化法学教育改革,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深度融合,强化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1月9日,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与河北在公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签约暨聘任仪式在法政学院会议室隆重举行。

    出席此次仪式的人员包括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党委书记董莉、院长孙日华、副院长王丽慧、法学系主任葛丽明、实践教学中心主任韩建祥;河北在公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月明,以及律所陈智主任、张超、周扬帆、李晓琦等律师。

    在法政学院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河北在公律师事务所代表一行首先参观了法政学院教学办公场所。通过实地走访,律所代表详细了解了学院的学科建设、师资力量、实践教学开展等情况,直观感受了学院浓厚的学术氛围与严谨的育人环境,为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参观结束后,仪式正式进入核心环节。孙日华首先致欢迎辞。他对河北在公律师事务所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法政学院的学科优势、人才培养目标及实践教学发展规划。孙日华指出,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实务一线阵地,拥有丰富的实践资源和行业经验,此次与河北在公律师事务所开展战略合作,是学院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重要举措,将有效破解法学教育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难题,为学生搭建更优质的实务实践平台,助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随后,赵月明致辞。他对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的办学实力和育人成效给予高度认可,并介绍了律所的发展历程、业务领域及人才需求方向。赵月明表示,在公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刑事辩护为优势的律所,始终重视与高校的合作交流,期待以此次战略合作为契机,与法政学院在人才培养、实务教学、课题研究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为法治河北建设输送更多优秀人才。

    在全体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双方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在实践教学、人才互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合作内容与发展方向。

    签约仪式后,揭牌环节顺利举行。董莉与赵月明共同为“检校合作实践基地”揭牌。此次揭牌标志着双方合作迈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将为学院法学实践教学提供稳定的实践平台,也为律所吸纳优质法治人才开辟重要渠道。

    为将合作落到实处,仪式现场举行了实务导师聘任仪式。王丽慧为受聘担任学院实务导师的河北在公律师事务所赵月明、陈智、张超等代表颁发聘书。据悉,受聘的实务导师将结合自身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通过授课、讲座、指导学生实习实训等方式,为学院人才培养注入实务活力,助力提升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与职业素养。

    此次校所战略合作的达成,搭建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交流的坚实桥梁。下一步,将深化双向互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不断丰富合作形式、拓宽合作领域,在协同育人、学术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实现共赢发展,共同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河北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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