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践合作签约仪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静、环境审判庭工作人员,我院党委书记董莉、院长孙日华、党委副书记朱晓玲、法学系主任葛丽明参加活动。

本次合作,立足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背景,依托我院环境资源法学特色优势,进一步打通高校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的对接通道。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围绕环境资源审判提质增效、典型案例梳理、基层环境治理、理论实务研究转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推动法学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司法实践。

仪式上,我院为市中院环资庭授予“理论与实践共建基地”牌匾,并为一线法官颁发实务导师聘书。通过共建实践基地、聘请实务导师,学院将常态化引入真实审判案例、司法前沿经验,助力学生开阔专业视野、提升实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我院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此次签约,是我院深化产教融合、服务地方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法政学院将持续发挥学科交叉特色,扎实推进合作落地,在案例研究、课题攻关、人才共育等方面持续发力,为石家庄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和美丽河北建设贡献高校力量。